公眾是指與慶典活動策劃主體 ― 社會組織發生相互聯系、作用,其成員面臨共同問題、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社會群體。慶典表示,公眾具有以下幾層涵義:
首先,公眾是社會群體,這種社會群體具有明顯的類別性,它們既包含了個人、群體,也可以代指其他的社會組織。比如以一所學校來說,公眾這個群體既可以是學校的學生、學生的家長,也可以是其他的學校、商店、政府等社會組織。慶典表示,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個人不是指單個的人,而是指公眾群體中的某個人,或群體、組織的負責人、代言人、代表等。
第二,作為公眾的社會群體必須與慶典主體 ― 社會組織發生相互聯系、作用。慶典表示,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的人、群體或其他社會組織都可以成為某種特定的社會組織的公眾,準確來講,是只有那些與這個組織正在發生或者發生過直接、以及間接的相互聯系或者作用的人、群體、社會組織才能夠成為該組織的公眾。例如,某一家綜合商場,嚴格來講,只有那些已經去購過物的顧客才可能成為這家綜合商場的公眾,而其他顧客就不是它的公眾。
第三,成員間面臨共同問題、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因而才形成某種公眾群體。假如有 100 個人到某一家商場購買家用電器,回去之后發現,在使用的時候發現購買的這款家用電器有嚴重的質量問題。那么此時,這 100 個人便形成了對這家商場的一類公眾群體。慶典表示,這些顧客所面臨的問題都是家用電器質量存在的嚴重問題,他們想要維護的利益是希望購買到貨真價實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的家用電器,他們的要求是希望解決電器質量問題,或實在無法解決時進行退貨或退款處理。
1 .同質性。即構成其類公眾的成員都面臨的共同的問題、共同的利益以及共同的要求。慶典表示,正是因他們在面臨的問題、利益和要求上的共同性,他們彼此之間才最容易產生強烈的互動與共鳴,這樣所具有的天然的一致性,甚至會在心理上、情感上形成空前的默契,達成高度的一致性,從而表現出明顯的合群意識。
2 .群體性。盡管社會組織面臨的往往是一些具體的乃至個別的這樣或那樣的特殊人、問題、關系,但從慶典活動策劃角度看,總體上是一個群體性問題,即如何處理好組織與公眾的關系問題。慶典表示,一個社會組織只有能夠全面細致的著眼于公眾的整體性,才能夠確定自己總體的一致性與連貫性的慶典活動策劃的目標和方法,從而不因與公眾成員具體交往中遇到的某些個別性特殊問題而迷失正確方向。
3 .可變性。這是指不僅公眾群體的產生、解體是可變的,而且還指隨普時間的推移,公眾群體的構成、態度和作用也是變化的。如某家摩托車商店出售了一批摩托車,但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顧客們陸續都上門要求退換或者提供退賠。店家向顧客了解了詳細情況之后,迅速與廠家聯系,快速反應,解決了這個問題,顧客十分滿意的離開。慶典表示,這個因摩托車質量問題而形成的公眾群體很快便因這個問題的解決而消失了。假如說,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能夠得到及時的解決,這個形成的公眾群體的態度就很可能會變得異常強烈,甚至于可能會出現上告到有關部門采取維權行動,或在其他潛在顧客之中散布對店家的不滿言論、情緒,以及對店家商品的嗤之以鼻,這樣的行為所帶來的后果自然會對商家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其人數、性別、年齡等構成也會因時間的推移而發生種種變化。
公眾很容易被理解成社會上的多數人。慶典表示,實際生活中不少人則更把公眾與大眾、群眾同樣看待。這樣的劃分與歸類,從慶典活動策劃的角度上看是不準確的。作為慶典活動策劃客體的公眾,與大眾、群眾最主要的區別在以下方面:
第一,參照物不同。公眾是相對于社會組織而言的,而大眾則是相對于政府、法律而言的,再來說群眾,群眾是相對于干部、領導而言的。公眾與社會組織始終是平等的,信息交流采取雙向溝通的形式,而大眾與政府之間,群眾與領導之間在具體職能的行使中是不相同的,信息溝通也主要采取單向灌輸的形式。
第二,產生消失的原因不同。公眾因為共同問題而產生,又因共同問題的解決而消失。慶典表示,而大眾、群眾不是如此,只要有政府、法律存在,只要有領導、干部存在,大眾、群眾總是存在的,不會消失。
第三,性質不同。公眾具有同質性,一個問題形成一個公眾群體,而大眾、群眾具有異質性,大眾中存在各種各樣問題,群眾中也如此。因此,作為某個具體的人在大眾、群眾的歸屬中往往是穩定的、單一的。慶典表示,如作為中國一分子、作為某個社會組織的成員、一般情況下不會同時又是別國大眾一分子、另一個社會組織的成員。而作為公眾一員就不一定了,主要看他面臨多少問題,如果他同時遇到住房緊張、評職稱難、孩子無處入托、工作不安全等各種各樣的問題,那么他就很有可能會與遇到上述問題的人們一起同時成為幾類公眾群體成員。